根據縣委統一部署,從2022年11月11日起,縣委第四巡察組對縣住建局黨組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常規巡察,現按照縣委巡察工作有關規定將整改情況公布如下。
一、巡察整改落實情況
(一)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不力方面
問題1 “對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不夠及時深入” 整改情況:目前,已全部組織學習到位,下一步將通過“線上+線下”方式,及時組織干部職工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
問題2 “突擊管護市政設施代替日常維護問題” 整改情況:針對反饋問題及情況迅速進行排查整改,進一步完善市政設施常態化、精細化管理體系,建立健全日常管護工作機制,落實落細工作責任,提升市政公用設施管理與維護水平。
問題3 “城區人行道‘腸梗阻’多,安全隱患長期得不到解決” 整改情況:十堰路庸都隧道至走馬崗大橋兩側人行道整治已納入城北新區項目予以實施,東門街上庸城7號樓至12號樓外兩側人行道整治已納入卓爾開發項目竣工后配套予以實施,郵電街西側人行道整治納入西關街綜合開發配套予以實施,車站路汽車站側人行道整治待路邊危房拆除后予以實施。對于長期因違建、規劃、征地等原因造成的,住建局積極與相關部門進行了溝通協調,加大執法整治力度,同時謀劃包裝項目積極進行整改。
問題4 “燃氣設施建設鋪裝隨意,墻面路面成為大花臉” 整改情況:對相關公司進行約談,要求其限期整改;同時加強對小區的巡查,對損壞路面進行修復,確保路面干凈整潔。
問題5 “批準銷售的商品房辦不了證,引起群眾上訪群訪” 整改情況:實行領導包案,組建專班化解各項目矛盾,推動解決辦證問題。目前幸福港灣小區達到交房驗收條件,已有72戶入住;朝陽小區已完成債權債務核實;良苑佳園正在協調簽訂后續工程施工合同;蓮花名苑已辦理288套證件。
問題6 “建筑物外立面管理職責不清”問題 整改情況:已督促物業公司建立了定期巡查制度,加強對外立面等共有部分的巡查管理,對不聽勸阻、制止不了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函告城管執法局等執法部門予以處理。
問題7 “‘十三五’規劃項目落實不力,重點計劃未實施” 整改情況:針對“十三五”規劃的重點項目未實施的,目前已納入“十四五”規劃項目庫,后續積極向上爭取政策、資金支持,做好項目前期相關程序手續,待資金到位后予以實施。
問題8 “城市路燈年久失修,安全隱患” 整改情況:縱橫大道路燈改造項目已納入2023年“縱橫大道綜合改造項目”,目前該項目已開工,預計年底前可完成路燈改造安裝工作。
問題9 “落實綠色建筑、建筑節能政策不到位” 整改情況:一是加大建筑節能政策宣傳重視程度,已分別在鄉鎮和企業設置橫幅,發放宣傳頁;二是組織質安站、裝飾辦深入竹坪鄉店坪小學和卓爾項目核查項目施工圖紙建筑節能設計標準;三是組織相關管理人員加強綠色建筑、建筑節能政策等內容學習。
問題10 “危房改造工作管理混亂,失職失責” 整改情況:針對反饋的問題,完善了危房改造補助資金規范管理的相應措施,制定了相關的規范文件;對2017年至2021年所有的危改補助對象開展了復核,對存在的信息錯誤問題進行了立行立改;同時加強對危改檔案信息錄入工作的檢查、審核力度,建立健全審核把關機制,從根本上、源頭上杜絕此類問題的發生。
問題11 “法紀意識淡薄,安全生產意識淡化” 整改情況:一是住建局制定《住建領域安全生產工作要點》明確各單位(股室)安全生產責任;二是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春季攻勢”專項行動和2023竹山縣住建領域重大安全事故排查整治專項行動;三是以“安全生產活動月”為契機,組織企業安全管理人員開展《安全生產法》和《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專題培訓。
問題12 “物業公司服務水平較低” 整改情況:已建立物業管理服務監督考核標準和物業管理巡查臺賬,持續開展物業管理巡查。在日常工作中及時調查處理物業服務方面的信訪矛盾,推動改進服務水平。
問題13 “對不良建筑商屢次違法行為,處罰避重就輕” 整改情況:一是對相關企業違法分包、轉包行為進行約談;并組織專班再次深入各企業進行檢查,未發現類似問題發生;二是出臺《竹山縣建筑市場“三包一掛”等違法行為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并召開專項行動部署會;三是對全縣建筑市場開展了“雙隨機、一公開”檢查。
(二)全面從嚴治黨不力方面
問題14 “隨意批準緩交檢測費,致使長年拖欠未收回” 整改情況:已對質安站相關責任人進行了約談提醒,同時向欠款人下發催繳通知,進一步加大清欠力度,積極清收欠款。
問題15 “公租房管理混亂” 整改情況:及時組建專班采取上門勸說、書面送達、電話聯系、親情包保、單位督辦等形式進行催繳;對已購房不退房、和新就業入住期滿未整改的,組織專班上門走訪,宣傳相關政策;同時對房管局相關責任人進行了約談提醒。
問題16 “公租房整棟閑置多年未出租” 整改情況: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已改造并分配入住了3套;對房管局相關責任人進行了約談提醒。
問題17 “執行質保金不嚴不實” 整改情況:安排專班核查并向黨組匯報,研究整改方案,按時整改到位。下一步,將逐步取消工程質量保證金,后期以承諾制,加強工程質量監管為主要手段。
問題18 “以房抵費、一交了之、不聞不問” 整改情況:積極與縣財政局國有資產管理中心、行資股對接,咨詢、協商抵押房產的管理、處置問題,根據實際,分別對4套房屋作出了處置計劃安排。
問題19 “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應征未征” 整改情況:針對6家建設單位已下發追繳通知書,督促其務必繳清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針對部分目前存在困難的建設單位將聯合竹山縣解決歷史遺留問題辦公室、自規局等相關部門共同幫助企業復產,推動企業繳納,做到應繳盡繳。
問題20 “無預算采購且未履行政府采購程序自行采購辦公設備” 整改情況:組織系統財務工作人員學習《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2021年版)的通知》等文件,制定采購預算,按照“有預算采購,無預算不采購”原則堅決貫徹執行。
問題21 “貫徹落實新形勢下人民防空發展方針存在差距” 整改情況:編制完成《竹山縣2022—2035年人防專項規劃》,根據規劃要求逐步實施人防疏散基地建設;及時向政府建議修建單建式人防工程,爭取人防地面指揮所信息系統改造升級項目。
問題22 “違規拆分公租房物業管理服務采購項目” 整改情況:為強化公租房服務,規范管理,將南門片區公租房委托佳苑物業公司管理及服務;嚴格按照政府投資管理辦法,依法依規開展公租房服務遴選工作;對房管局相關責任人進行了約談提醒。
問題23 “房地產市場管理混亂,房產商侵害群眾權利現象較多” 整改情況:配合縣解遺辦協調解決幸福港灣資金籌集,目前幸福港灣小區水電、電梯和消防設施施工已完成,已聘請第三方對房屋面積進行實測,已基本達到交房驗收條件。
問題24 “履行主體責任缺失,黨組書記當‘甩手掌柜’” 整改情況:立行立改,按照要求填寫上報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月報告單;組織系統黨建從業人員去財政局、教育局等兄弟單位交流學習,從而加強黨建業務學習,規范開展黨務工作;對各支部相關責任人進行了約談提醒。
問題25 “技術崗位專業人員缺失” 整改情況:局黨組召開了專題會議,就干部隊伍建設、專業技術人員培訓進行了專門研究;已按照縣里招考計劃完成了2023年度專業技術人員招考,3名同志已于9月中旬到崗;對住建系統專業技術人員進行了摸排,建立了臺帳,組織了一次專業技術職稱考試,申報了一名十堰市青年人才,申報了兩名建筑工程專業技術職稱。
問題26 “基層黨組織管理‘寬松軟’,團組織建設不規范” 整改情況:嚴格落實團支部“三會兩制一課”制度,加大對支部黨員的教育管理力度,確保支部黨員干部日常教育管理規范化,不斷增強黨員干部紀律意識和宗旨意識。
問題27 “‘一把手’未嚴格落實‘末位表態’制度” 整改情況:嚴格執行“一把手”末位表態制,舉一反三,建立長效機制。
問題28 “黨內政治生活開展不夠嚴肅” 整改情況:認真籌備并開好2022年民主生活會;黨組成員在所分管領域支部講黨課,各支部書記在所屬支部帶頭講黨課;班子成員分別到所分管領域支部指導督導召開組織生活會。
問題29 “工作走過場,‘痕’‘績’不匹配” 整改情況:規范檔案移交程序,做到痕跡化管理,按照《文書檔案歸檔整理規范》做好每年度新接收檔案的整理歸檔工作,及時督促相關職能股室按期移交相關檔案,避免出現“檔案應歸未歸而導致年久丟失”和“檔案資料歸檔難查”現象。
問題30 “意識形態工作有缺失” 整改情況:從制度上保障。下發《網絡輿情應急預案》等相關文件,按要求開展“十星級”創建活動;局黨組每周對4個學習管理組學習情況進行督促,目前,“學習強國”學習平臺參學率已超過90%。
問題31 “農村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項目推進慢,生活垃圾缺乏有效處理” 整改情況:竹山縣得勝鎮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由竹山縣興竹國投公司負責建設,截至目前該項目已完工驗收,同時根據環評批復聘請第三方對垃圾場環評驗收進行復核,待相關驗收等工作完成后對項目進行移交,確保項目盡快投入運營。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中共竹山縣住建局黨組將切實擔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責任,不折不扣完成后續整改任務。對已經整改完成的工作總結經驗,舉一反三,鞏固深化整改成果。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719—4225202。
中共竹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
2023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