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某企業在A銀行擁有貸款余額2000萬元,由于經營壓力大,現金流緊張,償債能力下降,A銀行及時跟進,幫助其渡過難關。一年后,A銀行通過貸后跟蹤監測,發現公司在B銀行出現拖欠貸款本息行為。為確保債權安全,經綜合評估后,A銀行將其信貸風險分類下調為次級,并通過法律訴訟方式實現擔保債權的優先受償,同時密切關注企業各類資產轉移、重組并購和生產恢復情況,最大限度地保護債權安全。
點評:征信系統已實現金融機構之間的信貸信息共享,過去,如果一家企業同時在幾家銀行貸款,這些銀行相互之間不掌握其負債情況,就存在風險隱患;如今,借助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可有效防范相關金融風險,企業及個人只有履行按時還款義務,才有可能獲得各金融機構的信貸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