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厲打擊非法捕撈違法犯罪行為、保護我市漁業資源和水生態環境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有關規定,現就有獎舉報非法捕撈違法犯罪線索通告如下:
一、有獎舉報的線索范圍
(一)無捕撈許可證或者不按照規定,在堵河、漢江流域和丹江口庫區等天然水域從事捕撈作業;
(二)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進行捕撈;使用小于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
(三)在禁漁區(萬江河大鯢省級自然保護區、丹江鲌類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堵河鱖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王家河鲌類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圣水湖黃顙魚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漢江鄖縣段翹嘴鲌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堵河龍背灣多鱗白甲魚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禁漁期內,從事捕撈活動,收購、銷售非法捕撈的漁獲物。
二、獎勵金額
對群眾舉報的線索,公安機關查證屬實并抓獲違法犯罪人員的,視情給予舉報人500至2000元獎勵。
竹山縣舉報電話:
竹山縣公安局
0719-110
禁捕領導小組辦公室
0719-4223869
市場監督管理局
0719-42218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