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縣公安局依法對參入搶劫、敲詐的方、張、徐、汪4名主謀予以刑事拘留處分。
3月13日晚10點鐘,寶豐派出所接鎮中學初二學生陳某報案,聲稱當晚9點鐘在校外公路邊遭到4名年輕人的敲詐毆打。該所8名干警分兩路行動,半小時后,一舉將敲詐毆打陳某的徐某、汪某等4人抓獲,同時還抓獲當晚8時在校外搶劫學生蔡某25元現金的方某和張某。這6名青少年均系寶豐某中學未畢業而自主退學的初二學生,年齡均在17歲以下,其中4名受過派出所的法制教育。(本清 常輝 陳虎)




3月15日,縣公安局依法對參入搶劫、敲詐的方、張、徐、汪4名主謀予以刑事拘留處分。
3月13日晚10點鐘,寶豐派出所接鎮中學初二學生陳某報案,聲稱當晚9點鐘在校外公路邊遭到4名年輕人的敲詐毆打。該所8名干警分兩路行動,半小時后,一舉將敲詐毆打陳某的徐某、汪某等4人抓獲,同時還抓獲當晚8時在校外搶劫學生蔡某25元現金的方某和張某。這6名青少年均系寶豐某中學未畢業而自主退學的初二學生,年齡均在17歲以下,其中4名受過派出所的法制教育。(本清 常輝 陳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