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秦古法庭兩名干警與竹坪鄉司法助理一起到水庫村,就竹坪鄉供銷社訴水庫村村民郭某私占國有土地一案進行調查取證。在執法過程中,郭某沖到現場大吵大鬧。干警及司法干部多方解釋,他絲毫不聽。當干警丈量土地時,他將干警胳膊扭住,搶下干警手中的皮尺狠狠地摔在地下,將皮尺摔壞,導致現場調查取證工作無法進行。鑒于郭某態度強硬、行為影響極壞,為維護法院正常執行公務,體現法律嚴肅性,秦古法庭報經縣法院批準,以“暴力和威脅或其它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可以予以罰款、拘留”之規定,當場給予郭某行政拘留15天之處罰,并于當天將郭某依法實施了拘留。 (但君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