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運飛
——解放前
時間追溯解放前,最早同治四年間(1865)。
“王三盛”號販生漆,起底堵河建名院①。
華興大成②銅礦采,硫磺出在圣母山。
巧眉埡③里綠松石,火紙作坊遍鄉間。
“和心元”號饒和炎,販運桐油到武漢。
盧溝橋邊槍聲響,商戶成立自衛團。
“恒升明”號來竹山,戰時繁榮難再現。
囤積居奇爾虞詐,官商合流義和團④。
逢疲購進逢俏拋,群眾百姓苦堪言。
四二出臺“公務法”⑤,經商辦企靠邊站。
同業商會大發展,船米綢棉醫藥煙。
理發裁縫篾木面,斬斷私有公家辦。
暗無天日四七年,國民黨立保警團。
往來商號查戶口,郵電必須過密檢。
無辜行商被指控,共產黨員遭罰遣。
——解放后
一唱雄雞天下白,中共正式管竹山。
“四民商店”⑥為民辦,管理百姓吃喝穿。
興辦工商合作社,大街東門西南關。
地貿商店掛牌立,穩定物價市場繁。
頒布行商管理法⑦,限制改造關停轉。
商貿物資要整頓,開展三反和五反⑧。
“八大公司”⑨成效顯,紡織五金肉禽蛋。
改造私營工商業,利用限制改造完。
“大躍進”來“合作化”,浮夸盛行風漫天。
合作商店改國營,全面取締莫單干。
文化革命號聲起,小商小販底摸全。
集市貿易“四不準”⑩,活躍市場認識淺。
——改革開放后
改革開放春雷響,市場改革沖在前。
打擊投機和倒把,平反冤假和錯案。
平抑蔬菜物價高,明清九隊得轉產⑾。
糧商供銷和輕工,統一價格度量衡。
肉案菜攤公平秤,水泥搭臺簡易棚。
花草盆景長毛兔,市場恢復和發展。
重要商品重點管,控制耕牛往外牽。
“左傾思想”要肅清,市場建設是短板。
市場劃行又歸市,城關走在最前面。
全縣鄉鎮建市場,秦古集市在露天。
滄浪鄉民柯玉武,自籌資金市場建。
人民路建室內市⑿,免受雨淋風吹臉。
棚頂集市黃土崗(街)⒀,橋頭市場得完善。
攤位一百二十個,政府投資六十萬。
市場建設齊頭進,各項榮譽紅旗展。
城關集市省文明,寶豐集市鄖⒁奪冠。
貫徹實施《商標法》,商標驗證走在前。
竹木出山憑證運,設立四個檢查站⒂。
守重企業社會評,推廣“日雜”⒃好經驗。
消費權益得保護,鄉鎮設立投訴站。
三包承諾服務制,包修包退和包換。
查處偽劣和假冒,文明風氣大家贊。
民營經濟大發展,十星創建領向前。
經驗交流現場會,中央電視來訪談。
國發41號文件,工商體制變垂管。
編制設置大變革,撤并機構減人員。
管好隊伍樹形象,“八條禁令”落實嚴。
社會評議工作忙,眾志成城防非典。
“三鹿”奶粉出問題,三聚氰胺引禍端。
法無禁止即可為⒄,保障權益心里安。
管辦脫鉤建市場,行政執法當裁判。
共產黨員怎么辦,重視教育來“保先”⒅。
食品安全責任大,印發資料做展板。
配置專業執法車,食品安全快速檢。
五十一條省局出,支持市場快發展。
農民專業合作社,首家成立堵河源。
百年不遇冰雪災,雙臺元坪送溫暖。
汶川發生大地震,全體人員勇捐款。
奧林匹克旗幟揚,查處奧運標志案。
農村市場建“七有”⒆,訂單商標投訴站。
十八大后
改革邁入新時代,高唱凱歌起宏篇。
政治引領是先導,“兩學一做”來示范。
打虎拍蠅處處到,無論高低和貴賤。
當官莫為發財想,初心使命記心間。
“四雙幫扶”做到位,精準扶貧莫畏難。
田間地頭戶戶到,摸清底數是關鍵。
扶貧產業村村有,方便百姓掙工錢。
同吃同住同勞動,窮家親戚無人嫌。
定人定責定目標,不脫貧困不算完。
市場主體大發展,兩證整合⒇多簡便。
兩證擴大到五證,“一網通”到部門間。
簡化手續減程序,電子證照來實現。
信用監管搭四梁,隨機抽查不小看。
部門聯合建八柱,綜合平臺齊共管。
征信體系大家建,一處受限處處難。
黨的建設要加強,黨委主體責任擔。
“三會一課”成制度,監督責任不等閑。
共產黨員是主體,切記不當門外漢。
巡查巡視是手段,個人履職保清廉。
大部改革動作快,工商質監食藥監。
工作職責大于天,保持定力把住關。
食品藥品頭等事,廢寢忘食心不安。
產品商品質量關,生產流通統一管。
兩個責任要牢記,業務隊伍兩安全。
勇做改革追夢人,市場監管奔向前。
(作者單位:竹山縣市場監管局)
注解:
1.三盛院。
2.1916年,竹山商會李承宗負責組織華興、大成兩公司開采銅礦。
3.巧眉埡:溢水鎮境內。
4.義和商行。
5.《公務員服務法》。
6.即為四面八方的人民服務。
7.《行商管理暫行法》。
8. “三反”: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五反:反行賄、反偷稅漏稅、反盜騙國家資產、反偷工減料、反盜竊經濟情報。
9.百貨、五金、紡織品、食品、副食品、飲食服務、鹽業、蔬菜等八大公司。
10.“四不準”不準轉手販賣、不準棄農經商、不準商販插手、不準遠途運輸。
11.明清九隊由農業隊轉為蔬菜隊,隊員皆吃商品糧。
12.城關鎮人民路集貿市場。
13.黃土崗市場。
14.原鄖陽地區。
15.鼓鑼、廟埡、雙臺、長坪。
16.守重:重合同,守信用。日雜:日雜公司。
17.《行政許可法》。
18.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
19.“七有” 即:有農民專業合作社、有農產品注冊商標、有訂單農業項目、有食品安全示范店、有農村消費維權站、有農產品經紀人、有農資規范經營店。
20.稅務登記證、營業執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