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縣城市棚戶區改造是我縣重要的民生項目,具有法定公益性。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90號)、《國務院關于加快棚戶區改造的意見》(國發〔2013〕25號)、《湖北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80號)和《十堰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十政辦發〔2016〕55號)規定,現就2018年城市棚戶區改造征收范圍內房屋征收決定如下:
一、項目名稱:竹山縣2018年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
二、征收范圍:
北門溝片區征收范圍為:東至明清大道、南至茂華中學教師住宅樓、西至北門溝西坡腳、北至體育中心。
南門片區征收范圍為:南門村竹變路以北,徐茂平至王洪文六棟房屋及四組肖慈英所住兩層四套房屋。
西關、大街片區征收范圍為:東至施洋路、南至縱橫大道、西至千福路、北至人民路。
詳見規劃紅線圖。
三、征收部門:竹山縣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辦公室
竹山縣國土資源局
四、征收實施單位:竹山縣城關鎮人民政府
五、房屋征收組織協調機構:竹山縣城市棚戶區(城中村)改造指揮部
六、征收期限: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
本決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被征收人對本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內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2018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