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端午該發的福利不發,也是不作為!湖北的標準是…
馬上要到端午佳節了!
除了3天小長假
單位的福利也同樣讓人期待~
然而小部分單位卻有這種情況
資金使用節儉
工會福利大量結余
員工常常自掏腰包
單位財務有苦難言
……
比如說:浙江杭州市臨安區委第一巡察組,在對某單位開展駐點巡察過程中,發現工會費和福利費用還有大量結余,干部職工該享有的福利沒有享受到。因為不擔當、不作為,臨安區委隨即對該局領導班子作出了調整。
下周六開始就是端午小長假了。端午節是法定節假日,根據相關規定,基層工會可以向職工發放一定節日慰問品。
基層工會逢年過節
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
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 2017年12月15日印發的《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
逢年過節的年節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即:新年、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和經自治區以上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少數民族節日。
節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層工會可結合實際采取便捷靈活的發放方式。
湖北的福利標準是多少?
一起來看看!
湖北職工福利標準
節日慰問品每人每年不超過1200元
湖北省總工會印發的《湖北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細則》明確:
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以向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每人每年不超過1200元,工會經費充足的企業單位工會每人每年不超過1500元。基層工會可根據需要采取發放提貨券等便捷靈活的方式,但不得發放現金和購物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