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居民朋友、各物業服務企業:
為深刻汲取近期火災事故教訓,有效預防和遏制火災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湖北省消防條例》和《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等相關要求,現就嚴禁電動車違規充電及占用堵塞消防通道通告如下:
一、由于電動車進樓入戶充電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且易引發爆炸事故發生,為保證廣大業主(居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廣大業主(居民)利益,小區嚴禁電動車乘電梯進樓入戶停放充電,居民應當將電動車停放在集中充電樁安全充電。
二、嚴禁在建筑內的首層門廳、共用走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處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嚴禁私拉亂接電線為電動車充電,嚴禁將電瓶拆卸后帶至家中充電。同時,小區道路和樓道、樓梯間屬于公共區域,也是廣大業主(居民)發生危險時的生命通道,任何人不得私自堵塞和占用。
三、社區、物業管理單位(或承擔相應職能的單位)應當在禁停、禁充區域張貼醒目標識,堅持“集中充電、集中管理”的原則。電動車集中停放、充電區域應當設置在建筑外部的獨立區域,與相鄰建筑保持一定安全距離,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器材,落實管理責任制度。并協調相關部門、單位按照相關標準完善充電配套設施,緩解居民“充電難”問題。充電區域要設置專用充電裝置并配置專用配電箱,充電裝置應具備定時斷電、過載保護、短路保護、漏電保護等功能。電動車充電時應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規定進行,落實安全用電措施。
四、物業服務企業、社區應加大宣傳力度,加強消防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引導業主(居民)規范停放電動車,常態化開展檢查巡查和消防宣傳,及時勸阻、制止電動車違規停放、違規充電及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行為,提升居民用電安全、消防安全意識和應急避險能力。
五、業主(居民)應當自覺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將電動車有序停放于指定停車位、于集中充電樁處進行充電。發現電動車違規充電和違規停放等行為時,應當及時制止并報告物業公司組織清理。若發生火情時請及時撥打119報警電話。
六、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涉及占用、堵塞、封閉消防通道和違規充電等構成消防違法行為的,由消防救援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規定,對行為人依法予以處罰。
七、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涉及危害供電、用電安全和擾亂供電、用電秩序違法行為的,由電力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對行為人依法予以處罰。
八、對于拒不整改、妨礙整改違規充電等消防安全隱患的行為,將由公安機關和消防救援機構依照有關規定依法予以處罰。因違規充電行為引發火災,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等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竹山縣消防安全委員會
2024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