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條件
符合就業創業培訓(不含汽車駕駛員培訓)補貼領取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和農村學員。
(二)補貼標準
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標準÷30(天)×培訓天數。
(三)辦理材料
1.《就業創業培訓期間生活費補助申請表》原件1份;
2.人員類別證明材料:符合條件人員的有效證明復印件1份或原件掃描件均可(部門可協查的無需提供)。
(四)辦理途徑
1.線下:到縣就業局就業訓練中心(縣人社局辦公樓6樓607室)辦理;
2.線上:通過湖北省《定點機構業務管理系統》辦理。
(五)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單位通過湖北省《定點機構業務管理系統》并現場提交辦理材料。
2.受理。核驗申請單位辦理材料,符合要求的當即受理。否則,一次性告知辦理條件、辦理材料、辦理程序、聯系方式等,將材料退回。
3.審核。按照辦理條件對相關信息進行核查,對相關數據進行系統比對。
4.公示。符合條件的,匯總通過《今日竹山網》及《竹山就業》微信公眾號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5天,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5.發放。公示無異議的,在業務經辦系統中予以報備或確認,將補貼資金及時發放到學員個人銀行賬戶。
6.存檔。將業務資料歸檔留存。
(六)辦理時限
10個工作日(不含公示期)。
(七)咨詢電話
縣就業局就業訓練中心:0719-42314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