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條件
經人社部門認定,當年接收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登記失業的16-24歲青年(含離校未就業中職畢業生)見習(1-6個月),并按時支付見習人員生活補貼(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且見習期滿留用率不低于30%的見習基地。
(二)補貼標準
補貼標準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確定。對就業見習人員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單位,按留用人數給予1000元/人的獎補(與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不重復享受)。對見習期未滿與見習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按國家或省市當年通知文件執行(2024年、2025年可給予剩余期限見習補貼)。
(三)辦理材料
1.就業見習人員身份證、畢業證書復印件各1份;
2.見習期滿后留用就業見習人員勞動合同復印件1份;
3.就業見習人員生活補助發放證明或銀行流水清單原件1份;
4.見習基地為就業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憑證(見習期限應涵蓋保險保障期限之內)復印件1份;
5.《湖北省就業見習協議書》原件1份;
6.《湖北省就業見習人員情況匯總表》原件1份;
7.《申報就業見習補貼資金承諾書》原件1份。
(四)辦理途徑
1.線下:到縣就業局公共就業服務中心(縣人社局辦公樓7樓704室)辦理;
2.線上:登錄湖北省政務服務網、鄂匯辦APP辦理。
(五)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單位現場提交或線上提交辦理材料。
2.受理。核驗申請單位辦理材料,符合要求的當即受理。否則,一次性告知辦理條件、辦理材料、辦理程序、聯系方式等,將材料退回。
3.審核。按照辦理條件對相關信息進行核查,對相關數據進行系統比對。
4.公示。符合條件的,匯總通過《今日竹山網》及《竹山就業》微信公眾號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5天,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5.發放。公示無異議的,在業務經辦系統中予以報備或確認,將補貼資金及時發放到申請單位銀行賬戶。
6.存檔。將業務資料歸檔留存。
(六)辦理時限
30個工作日(不含公示期)。
(七)咨詢電話
縣就業局公共就業服務中心:0719-42259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