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條件
1.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辦理就業登記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2.小微企業招用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
(二)補貼標準
1.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納部分。補貼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2.招用畢業年度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的小微企業,按其為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納部分,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
(三)辦理材料
1.《湖北省企業招用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原件1份;
2.《竹山縣企業社保補貼人員花名冊》原件1份;
3.勞動合同復印件1份;
4.畢業證書復印件1份(企業招用人員為高校畢業生時提供)。
(四)辦理途徑
到縣就業局就業援助股(縣人社局辦公樓7樓702室)辦理。
(五)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單位現場提交辦理材料。
2.受理。核驗申請單位辦理材料,符合要求的當即受理。否則,一次性告知辦理條件、辦理材料、辦理程序、聯系方式等,將材料退回。
3.審核。按照辦理條件對相關信息進行核查,對相關數據進行
系統比對。
4.公示。符合條件的,匯總通過《今日竹山網》及《竹山就業》微信公眾號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5天,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5.發放。公示無異議的,在業務經辦系統中予以報備或確認,將補貼資金及時發放到企業銀行賬戶。
6.存檔。將業務資料歸檔留存。
(六)辦理時限
25個工作日(不含公示期)。
(七)咨詢電話
縣就業局就業援助股:0719-4225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