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為進一步提高基層治理法治化水平,夯實法治鄉村建設隊伍,自今年4月以來,縣司法局扎實推進鄉村“法律明白人”培養工作,經過村民自薦、村(社區)推薦、各司法所初核、鎮政府審核、組織培訓、考核、頒證、上崗宣誓等程序,全縣首批502名鄉村“法律明白人”持證上崗。
精心組織嚴遴選。印發《關于開展鄉村“法律明白人”培養工作的通知》,對鄉村“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條件、主要職責、遴選對象和程序等提出明確要求,以村(社區)為單位,按照村民自薦或者村(社區)推薦,由村(社區)匯總公示后,將名單報送至鄉鎮司法所進行初審核實,經鄉鎮黨委、政府審核同意后,報縣司法局確定名單并組織考核,最后報市司法局備案。確保鄉村“法律明白人”遴選質量,能充分發揮“法治帶頭人”的作用。
業務培訓強內功。緊扣實際,把鄉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與鄉村振興、基層社會治理等農村重點工作有機結合,印發《竹山縣“法律明白人”工作手冊》,積極組織專題培訓,培訓內容突出實用化,結合農村常用法律基礎知識和鄉村振興政策,通過以案釋法的形式進行講解,不斷提升鄉村“法律明白人”參與法治實踐、處理法律問題的能力和水平。
動態管理激活力。將鄉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納入法治鄉村建設和“八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體推進,建立鄉村“法律明白人”工作檔案,進一步明確鄉村“法律明白人”工作職責,積極引導其開展法治宣傳、化解矛盾糾紛,參與基層公共法律服務、村(社區)事務管理等法治實踐工作。司法所與村(社區)“兩委”銜接,對鄉村“法律明白人”實施動態管理,及時掌握了解鄉村“法律明白人”日常履職和參與法治實踐等工作情況。實行年度考核評價制度,落實獎優罰劣措施。對工作表現優秀、工作成效突出的鄉村“法律明白人”納入普法、鄉村治理等工作表彰范疇,在政策允許范圍內給予傾斜支持;對在年度考核中不達標或有違法違規違紀等行為的,按程序及時予以清退,有效激發“法律明白人”隊伍積極性。
履職盡責成效顯。截至10月底,全縣502名鄉村“法律明白人”協助開展法治宣傳活動128場次,向村民發放竹山縣“八五”普法村居民讀本5萬冊,入戶排查化解矛盾糾紛656件,積極參與村(社區)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和法治文化建設,為鄉村振興戰略提供法治人才支撐,為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貢獻法治力量。(程賢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