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1月29日,我縣召開禁鞭工作會。會議要求,我縣自2月17日起,城區中心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縣委常委、副縣長范奇,副縣長、公安局長李峰山出席會議。
我縣東至城關鎮蓮花村、橋東村,西至潘口電站,南至城關鎮南門村至潘口鄉懸鼓洲村一線,北至鄧坪工業園的環形區域等城區中心區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1月30日至2月16日,原則上不得在禁放區內燃放煙花爆竹,2月17日起,在禁放區內,任何時間均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會議要求,要提高站位,統一思想,開展禁鞭工作是回應人民群眾新期待的需要,是改善人居環境、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的需要。要強化責任,細化措施,確保“禁鞭”工作落實落細。要加大宣傳力度,組織動員廣大群眾支持“禁鞭”工作。要依法進行處理非法生產、儲存、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嚴查嚴處禁放區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堅決打好城區中心區“禁鞭”攻堅戰,實現城區“零燃放”目標。(王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