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新民
一、藝術生產的特殊性
這里所說的藝術生產,是文化部門中的藝術生產。它包括兩大門類,一是文藝創作;二是專業文藝演出,這兩大門類相輔相成,相得益彰,緊密相連,魚水相依。象木匠做屜子、象鐵匠打菜刀一樣,都有著具體的生產過程。所以,藝術生產是一種勞動,是一種生產,而且是特殊的勞動和生產,還有著特殊的產品。這種特殊勞動方式、特殊生產過程、特殊產品的產出,充分證明著藝術生產的特殊性。
之所以說藝術生產是一種特殊的勞動和生產,并且有著自己的特殊性,一是因為文藝創作是艱苦復雜的,絕大多數是一個個人獨立的腦力勞動生產過程;二是文藝演出劇、節目的生產,首先取決于文藝創作的成功與否,但在自己的重新生產過程中?導演、排練、演出?,又有著不可分割的綜合性,即在具體演出過程中,要依靠諸如燈光、舞美、服裝、道具、音響、效果等各個藝術環節配合、協調發揮整體效應,缺一個環節都不是完美。
在藝術生產中,只有文藝演出是可以重復某個劇、節目的上演的,但藝創作卻絕對不能夠重復勞動,藝術生產尤其是文藝創作時刻都要準備創造新、生產新。這也正是藝術生產特殊性的表現所在。
二、藝術生產的商品性
要承認藝術生產的商品性,首先是文藝工作者自己要轉變思想觀念。在藝術生產的兩大門類中,演出者又比創作者“聰明”得多。比如,戲班子用?西廂記》、《牡丹亭》的演出換來票房收入;歌星們演唱施光南的一首歌曲,一次出場價就是幾萬元!演唱歌曲是明顯的商品化了,那么,創作的作品為什么不是商品﹖!
二是社會各界應該把文藝作品當作商品對待,尤其是經濟不富裕的山區,要確立文藝作品也是商品的理念。藝術生產尤其是文藝創作,是經過了勞動而且是經過了艱辛、復雜的腦力勞動,生產出來的作品就是產品。換言之,木匠的屜子、鐵匠的菜刀是產品,同時也是他們的作品。既然木匠、鐵匠的作品?產品?具有商品性,能夠賣錢,文藝作品?精神產品?為什么就不能作為商品,獲得生產的價值和勞動報酬呢?
所以,在市場經濟意識越來越強化的今天,我們應該理直氣壯地說:藝術生產是艱辛復雜的腦力勞動,所生產的產品也應該取得勞動報酬,并且也應該進入商品流通領域,以貨幣形式進行交換。
三、藝術生產的產業性
綜上所言,既然藝術生產是很復雜的生產,文藝作品也是產品,而且還是很特殊的精神產品,不言而喻也完全可以實現他的產業性。我們也完全有理由把藝術生產當作產業來辦。
比方說,文化部門可以積極發現和培養本部門的文藝創作人才,組成專門文藝創作班子,創作適合社會需求的劇、節目;也可以面向社會舉辦文藝創作培訓班,指導學習創作劇、節目;還可以面向社會舉辦筆會、組織征文活動產生劇、節目;更可以成立創作公司調控、調節提供劇、節目,形成產、供、銷一條龍的產業化運作、營銷,不僅可以獲得經濟效益,也繁榮了文藝創作。
目前,文化部門的說、唱、演作品的藝術生產要作為商品生產,進入商品流通,繼而進入產業化,還需要假以時日。但是,藝術生產的產業性、產業化實現的日子不會太遠。一、隨著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步伐的加快,人民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更加迫切,需要加快精神產品的生產;二、隨著社會大文化的興辦,機關、廠礦、軍營、學校、社區、街道的群眾文化活動蓬勃開展,需要提供演唱資料;三、各系統、各部門為了活躍職工文化生活,專門性的匯演不斷增多,需要有人為他們創作劇、節目;四、企業、商家高度重視文藝性廣告的重要性,需要專題文藝作品的創作和專題、專場文藝演出,籍以推介自己的產品;五、電視臺電視文藝晚會的不斷舉辦,更需要大量文藝劇、節目的充實。
所以,我們完全有理由讓藝術生產走產業化之路,我們完全有理由相信藝術生產一定會走上產業化之路。 (作者單位:縣文化體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