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為了切實維護綠松石珍稀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礦區大局和諧穩定,促進竹山綠松石產業健康有序發展。近日,我縣出臺《潘口鄉綠松石礦山管理開發新模式試點工作的意見》,決定組建竹山縣興竹潘口綠松石礦業開發有限公司,賦予鄉鎮礦業運作權、收益分配權主體地位,讓廣大群眾共享資源紅利。這是我縣積極構建綠松石礦山聯合管護、科學開發、群眾受益的長效工作機制的又一創新舉措。
《潘口鄉綠松石礦山管理開發新模式》(試行)按照“頂層設計、市場運作、焦點前置、利益均沾”的基本思路,圍繞“經營運作市場化、利益分配多元化、資源開發規模化、礦山管理規范化”的總體目標,堅持三個基本原則:一是資源開發與保護并重的原則。遵循“點上開發,面上保護”的總體要求,穩步走好綠松石“綠色礦產”發展步伐,嚴格按照“安全環保、科學開發、永續利用”的要求,對綠松石珍稀資源進行計劃限量開采,確保綠松石市場健康穩定發展。二是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保護、誰收益”的基本思路,探索激勵約束機制,建立科學合理的經濟責任制,實現責任、權利、義務的有機統一。三是屬地管理的原則。潘口鄉人民政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充分發揮“三個主體”地位,切實履行好綠松石資源管護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
新組建的竹山縣興竹潘口綠松石礦業開發有限公司主要履行潘口鄉境內規定區域綠松石資源的管控職能,縣興竹公司取得綠松石開采權后,在依法依規對外轉讓過程中給予礦業公司51%的采礦權轉讓收益。公司實行股份制,按照同股同權、同股同責、同股同利的要求,分別設置資源管理股、集體民生股、企業經營股三部分。資源管理股由縣興竹公司代表縣政府占股比20%,潘口鄉政府占股比20%;集體民生股由礦區村集體代表當地群眾占股比30%;企業經營股由參與礦山管護的企業占股比30%。
該礦業公司注冊資金為5000萬元,嚴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進行運作。縣興竹公司代表縣人民政府履行股東權益;潘口鄉政府履行股東權益及股東會召集人職權。集體民生股由礦區村集體代表當地群眾獲取股東權益,其收益用于當地基礎設施建設和民生改善。參股礦山管護企業的選擇按照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對外公告、平等競爭、優中選優的方式來確定。公司的股東會由縣興竹公司、潘口鄉政府、所轄村集體、開發企業等四方組成,各股東按股比行使股東權利。公司董事會由5人組成,監事會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公司內部股份比例的轉讓按照市場規則嚴格依法依規操作。(吳建國)
《潘口鄉綠松石礦山管理開發新模式》(試行)按照“頂層設計、市場運作、焦點前置、利益均沾”的基本思路,圍繞“經營運作市場化、利益分配多元化、資源開發規模化、礦山管理規范化”的總體目標,堅持三個基本原則:一是資源開發與保護并重的原則。遵循“點上開發,面上保護”的總體要求,穩步走好綠松石“綠色礦產”發展步伐,嚴格按照“安全環保、科學開發、永續利用”的要求,對綠松石珍稀資源進行計劃限量開采,確保綠松石市場健康穩定發展。二是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保護、誰收益”的基本思路,探索激勵約束機制,建立科學合理的經濟責任制,實現責任、權利、義務的有機統一。三是屬地管理的原則。潘口鄉人民政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充分發揮“三個主體”地位,切實履行好綠松石資源管護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
新組建的竹山縣興竹潘口綠松石礦業開發有限公司主要履行潘口鄉境內規定區域綠松石資源的管控職能,縣興竹公司取得綠松石開采權后,在依法依規對外轉讓過程中給予礦業公司51%的采礦權轉讓收益。公司實行股份制,按照同股同權、同股同責、同股同利的要求,分別設置資源管理股、集體民生股、企業經營股三部分。資源管理股由縣興竹公司代表縣政府占股比20%,潘口鄉政府占股比20%;集體民生股由礦區村集體代表當地群眾占股比30%;企業經營股由參與礦山管護的企業占股比30%。
該礦業公司注冊資金為5000萬元,嚴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進行運作。縣興竹公司代表縣人民政府履行股東權益;潘口鄉政府履行股東權益及股東會召集人職權。集體民生股由礦區村集體代表當地群眾獲取股東權益,其收益用于當地基礎設施建設和民生改善。參股礦山管護企業的選擇按照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對外公告、平等競爭、優中選優的方式來確定。公司的股東會由縣興竹公司、潘口鄉政府、所轄村集體、開發企業等四方組成,各股東按股比行使股東權利。公司董事會由5人組成,監事會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公司內部股份比例的轉讓按照市場規則嚴格依法依規操作。(吳建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