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普通刑警的二三事
從基層派出所到縣刑警大隊,他11年如一日地辦事辦案,始終恪守他的座右銘:“人民滿意是我最大的心愿。”他,就是縣公安局刑警董鴻雁。
2001年9月底,在一樓開有烤鴨門面的大街居民陳某與二樓李某因晾衣服滴濕了自己的烤鴨發生糾紛,矛盾愈演愈烈。時任城關派出所管段民警的董鴻雁獲悉后,主動上門悉心調解,終使兩家從此冰釋前嫌,成為友鄰。
家住城關在十堰搞建筑的老板張某,因與村干部關系不和,在給兒子辦理戶口遷移時受到村干部的為難,張沒辦法找到董鴻雁幫忙。手續辦妥后,張慷慨地拿出600元酬勞,被他婉言謝絕。
2002年6月1日,北大街一農副產品收購店被盜,董鴻雁經兩天奔波查訪獲取線索后,終將作案者抓獲,并收繳贓款,為收購店挽回損失。(范本慶)



